第九十二章 GLaDOS(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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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也需要一款格斗游戏!”

    李秦搞了弟弟之后,还决定再补一刀,光圈科技也要开发一款“格斗游戏”。

    这个任务他交给了刚刚成立的第三开发组,他们的首个任务就是照着《功夫》开发出一款更出色的格斗类游戏。

    李秦这次不打算插手,他想看看完全由手下独立开发会有什么水准。

    李秦准备山寨弟弟,但同时也有无数人正在山寨光圈科技。

    这个事情不是一天两天了,光圈科技出品的每款游戏都能做到名利双收,大家照着仿制怎么也能喝口汤,这是风险最小的方法。

    李秦也知道没法杜绝这种模仿,这时美国的游戏行业著作权也开始执行“只保护作品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的规定。

    这种说法很模糊,但如果限制的太严格,很容易让行业难以发展,同时也是防止垄断。

    李秦并不介意同行们向他借鉴,但在专利上得给钱!

    这个所谓的“思想本身”,可以理解为创意和游戏类型,比如《太空侵略者》和《小蜜蜂》是同类游戏,但并不构成侵权。

    “表达方式”就是指完全照搬他人作品的代码、原画、音乐等具体要素,这时就不仅仅是借鉴了。

    李秦恰恰把大量独创的游戏机制和功能都申请了专利,这些都是业内首创,同时也是制作游戏的必要功能。

    任何公司使用这些就属于侵犯了光圈科技的专利,包括李明开发的《功夫》里就采用了好几项被他申请的专利,实际上也要给他交专利费才行。

    李秦对于同行侵犯专利的行为,一开始绝对不说话,也不发出警告,随便用就是了。

    等到这款游戏上市了,如果卖得不好,那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纠纷。

    但如果大卖了,他会立刻发去律师函,义正言辞的要求对方补票,并且票价通常会高得离谱,让你瞬间从老板变成打工仔。

    谁要敢不给,李秦就立刻举起法律的大棒重拳出击。

    雅达利和世嘉若真的与黑山研究所完成这笔版权交易,那么将来游戏在世界各地大卖以后,李秦就打算狠狠讹上一笔。

    此外,对于那些完全不要碧莲,敢于从头抄到脚的公司,他早就吩咐法务部有一个算一个,先向其索要巨额赔偿,不给就立刻告上法院,反正这种官司想输都难,就当赚点外快好了。

    李秦不能不做这种被人诅咒全家的专利恶霸,他们现在的法务部成员已经超过三十人,但这么多人依然不够用,还得继续扩大规模才行。

    如果他不从专利上好好坑同行一笔,怎么养得起吞金兽一般的法务部?

    还有另外两个开发组,李秦也下达了各自的任务。

    光圈科技现在需要发行不同类型的游戏抢占市场,顺便设立起更高的专利墙。

    第一开发组的下个任务便是“赛车类”游戏,李秦打算把原本位面卖爆的《公路赛车》先做出来。

    这款游戏以他的眼光看自然很简陋,但这个时代也只能做出这种水准的赛车游戏了。

    他倒是想把《极品飞车》、《GT赛车》、《极限竞速》给搞出来,但以目前的硬件性能不可能完成,再过十年还差不多。

    至于先前发布的《越野机车》,李秦觉得摩托车和赛车还是有所区别,尽管前者一上市就卖爆了,世嘉和南梦宫等厂商恨不得卖肾代理,但他还是要开发一款真正的赛车类游戏。

    除了赛车游戏,他还要开发一款桌球游戏。

    这也是出于性能考虑,这类游戏不需要太高的性能,制作起来非常容易。

    李秦打算把那款大名鼎鼎的《花式撞球》搞定,这也是在原本位面大卖的经典作品。

    这两款游戏,再加上一款原创格斗游戏,便是光圈科技的软件开发部未来两个月的任务。

    但公司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李秦对于游戏的利润依旧很在意,但对于这个部门却不是那么看中了。

    “游戏”在IT行业里始终没什么地位,就像“戏子”再出名也没什么社会地位一样。

    但他也不会犯可口可乐的错误,公司通过游戏赚来的资金,他必须好好利用起来。

    他先前选择投资可口可乐就算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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