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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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口玉言,作为皇帝,刘彻不能出尔反尔。

    但是刘彻从小就是个小机灵鬼,不能反口,他还能没办法。

    脑子转了个弯后,刘彻就吩咐道:“关于古董怎么判别,怎么监督黎民,如果触犯要怎么处罚,三公会同大司农、廷尉、太常商议确定。”

    刘彻这话一说,这事短时间内算是完成不了了。

    虽然汉朝没有三个和尚没水吃这句谚语,但是道理就还是那个道理。

    首先,三公扯皮谁来牵头至少都能耽误一旬时间。

    而后,负责财政税收的大司农还要和太常、廷尉来回确定不同价值物品的判定标准和判刑标准。

    哪怕刘彻天天催,能在一个月内搞定就不错了。

    待到诏令发布天下,刘彻甚至可以去收割第一波违法人员了。

    就在刘彻新下达命令的时候,伍爱华继续说了起来。

    “对于汉朝的债法来说,就和现代没有很大的区别了,主要就是买卖的契约和借贷的契约,和之前也基本相同。”

    “至于说婚姻家庭继承法,汉朝的婚姻依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要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六礼,禁止同姓同婚,离婚条件为七出三不去,基本都是我们提及过的内容,非常平平无奇。”

    伍爱华说着,又说道:“不过说起来,我想到霍光的妻子好像也姓霍?这难道算是同姓通婚吗?有没有懂的人给我解释一下?”

    现代观众立马有人发弹幕了。

    【听说是霍光定亲的时候霍家还没有发迹,普通黎民不怎么受到礼教规制】

    【明明是因为他们不是一个宗族,所以不存在近亲结婚的情况】

    【难道不是因为霍显是一种尊称吗?古代“显”是尊称啊,用了她丈夫的形式记录,大概就是之后朝代的霍夫人的意思?】

    【历史上没有霍光夫人的姓,只说她出身卑贱,我甚至怀疑她可能都没有姓氏】

    看到弹幕的讨论,霍光无奈苦笑:为什么天幕忽然会关注自己是不是违反了同姓不婚?这些私事,难道会影响朝政吗?

    伍爱华其实是想要听听古人的解释,但是后世之人不清楚,汉朝人又沉浸于五任君王的形象和陵墓盗窃的问题,霍光的事又只有他所在朝代关系亲近的人了解,一时还真没人给伍爱华解释。

    遗憾无人解释的伍爱华也不太纠结,很快就开始继续自己的直播。

    “汉朝的继承法和之前的继承法出现了一些差别。”伍爱华解释道:“东汉末年第一次出现过继异姓男丁为嗣,这在历史记载中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以前继承只在宗族内传承,甚至某些时代只能小宗向大宗过继,不存在大宗人丁繁盛小宗后继无人时大宗向小宗过继的情况,可谓是开了先河。”

    “此外,汉朝还对继承的法律顺位进行了规定,”伍爱华多解释了一句:“我们现代是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位,第一顺位没人的情况下,再是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

    ,同时,还有代位继承的规定,如果有直系孙辈,即使子女在自己之前过世,也是先由孙辈代位继承,没有兄弟姐妹的份,而如果自己没有孩子,但是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在自己之前死了,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兄弟姐妹原本的份额。”

    “按照汉朝的顺位,配偶和女儿、父母显然和儿子的继承顺位不同,真正做到了重男轻女,”伍爱华讽刺了一句,才继续说道:“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儿子,先嫡子后庶子。”

    “没有儿子的情况下,第二顺位是父母,先父亲后母亲。”

    说完这点,伍爱华又忍不住嘴贱:“其实我觉得父亲在母亲之前并不合理,特别是那些白手起家的人,毕竟你母亲一定是你母亲,但是你父亲可不一定是你父亲啊!”

    “古代皇帝为什么用宫女和宦官?还不是怕女人给自己戴绿帽子?”

    “绿帽子?”还没有这个俗语的古人不解。

    “别说什么滴血认亲,我们都知道,滴血认亲是非常好造假的,而且亲父子血液不一定相融,陌生人血液反而可能相融。”

    听到伍爱华这话,古代位面不少人都惊讶不已:滴血认亲居然是做不得准的吗?

    “也别说什么长得像,”伍爱华继续说道:“孩子只像爸爸或者只像妈妈都是正常的,甚至孩子和父母一个都不像也是正常的。”

    “分别说古代是宗族聚居,”伍爱华补充道:“也许亲爹就是隔壁的堂叔,那长相也分不出来。”

    伍爱华说到这里,原本一部分还有点懵懂的古人终于明白了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你娘可能是通奸生下的孩子,你爹不是你亲爹!

    特别是允许改嫁并且亲娘改嫁了那么一二三四五次的汉朝人差点被伍爱华忽悠瘸了,想想都觉得伍爱华说的对,亲娘一定是亲娘,亲爹不一定是亲爹,财产先给父亲继承好像也不太对?

    以一己之力带歪了一片人的伍爱华终于回归了主题,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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