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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正好看到宋春风朝自己微笑。

    可惜啊,打轻了,脸上的巴掌印都快消了。

    不怪这狗比玩意的嘴脸如此恶心,只是阮榛实在看透了,狗血文里的小妈设定,就是如此。

    众所周知,小妈文学都有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故事的开头往往是新娶娇妻,或者老头行将就木。

    其次,这个时候就会有一群虎视眈眈的儿子们出现,大儿子位高权重心思深沉,二儿子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小儿子刚从国外过来满脑子新潮思想……

    而这本书的作者太不要脸,直接设置了七个!

    难道父母晚上睡觉,都不看电视的吗?

    最后就是,绝大多数的设定里,这个小妈,还是个双星。

    这也是阮榛唯一庆幸的地方,起码这本书没有发表在花鸟市场,不会有各种奇怪的普雷玩法,作者只是把小妈当做了开篇炮灰,狗血得不亦乐乎。

    没关系。

    阮榛不怕。

    他只觉得反胃。

    诵经的音乐不知何时,悄然停下。

    大门被从里面关上了。

    阮榛垂着脸,右手搭在左边的手腕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一双皮鞋停在了自己面前。

    “过来啊,见见咱们的小妈。”

    宋春风俯下腰,似笑非笑地看着阮榛:“您似乎只见过我吧,要不然,我来介绍一下弟弟们?”

    身后传来深浅不一的脚步声。

    “可惜时间太短了,父亲没来得及办家宴,不然,您肯定能……”

    “闭嘴。”

    阮榛仰起脸:“你们父亲就在后面的焚化炉,这是寒暄的时候吗?”

    “你也配提我父亲?”

    宋春风还没张口呢,身后就传来陌生的阴冷声音。

    “没有让你滚出去,就算我们宋家对得起你,别给脸不要脸!”

    很好。

    阮榛的手按在地上,撑着慢慢站起身子。

    太安静了。

    窗外是一声长一声短的虫鸣,扯得夜色格外凄清。

    他面前站着的,是四个高大的男人,表情不一,各有玩味。

    阮榛沉默地与其对视。

    而唯一能压制得了这群混账的宋书灵,依然没有出现。

    -

    夜深如墨。

    城市的这处角落,却格外热闹。

    一边是灯火辉煌的各色酒吧,一边是长着野草的破败小巷,中间是条不甚宽阔的街道,一个被踩扁的易拉罐被车轮碾过,溅出不明的液体。

    泾渭分明。

    越是这样的地方,越是物欲横流,滋长欲望。

    几个黑衣男人靠着路边电线杆,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的景色,不多时,一辆漆黑的豪车在对面缓缓停下,立刻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是那个姓宋的吗?”

    “没错,是他的车。”

    声如蚊蚋的两人停下动作,状似随意地抬头,死死盯着即将打开的车门——

    司机和门童弯腰,一个穿着考究的男人迈出长腿,下车的同时,理了理自己整齐的头发。

    为首的黑衣男人卷起袖边,露出狰狞的花臂:“是他!”

    亲大哥去世,身为弟弟的宋书灵必然参加葬礼,但世人皆知他们兄弟不和,自然不会真的流露出伤心。

    果然出现在了酒吧街道。

    这位“宋三爷”气派不凡,头发全部向后梳,举手投足时,奢华的袖扣和名表格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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